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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6/21 16:14:00      浏览次数: 7335       打印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鼓励一线教师探索开展实验教学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促进全市实验教学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
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技装〔2021〕1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
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此次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范围为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其他涉及实验教学学科(如高中通用技术、创客、steam教育等课程) 。
  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参评实验课的 10%、20%、30%)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依照有关要求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在市级评选一等奖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二、参评要求
  1.参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教师,其教龄应在 3 年以上。
  2.参评教师所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相关规定。
  3.参评教师从本学期任课教材中自选一节实验教学课录制为视频文件参与评选,授课时间一般为 40 分钟。要求参评的优质课有完整的课堂教学过程,声音图像清晰,选题新颖,与课程改革目标相一致,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通过以实验为主的教学活动培养科学素养,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
  三、评选组织
  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组织相应学科教师组成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专家委员会,对县区及市直学校推荐的实验优质课按《洛阳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附件1)进行集中评审。
  四、推荐与评选办法
  1.市实验教学优质课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参照《洛阳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附件 1)组织实验教学优质课的评选活动。
  2.各单位的评选活动要与课程有机结合,以创新实验课、探究式实验课优先的原则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 。坚决杜绝在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现象。
  3.各地评选工作要由评委会主持。各县区应成立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应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组织单位在初评选拔后,统一向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集中报送材料。
上报内容:
  1.教师材料要求一人一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内包含以下材料:
  (1)洛阳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教师评选登记表(见附件 2) 。 (1 份)
  (2)参评实验课教案。 (2 份)
  (3)参评实验课视频文件,用 U 盘或光盘形式上报。
  2.洛阳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由上报单位统一汇总(见附件 3) (1 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同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lyyqzzb@126.com(每个老师文件夹命名为:学科+姓名+县区或市直学校名称) 。所需表格请到邮箱 lyzbsyzx@126.com (密码 63491051)下载。
  材料统一上报截止时间为 7 月 16 日,请各单位积极筹备组织、按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高雯妍 18800136153 60230611;刘 红 13937955369。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 21 号,洛阳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 306 室。
 
  附件:1.洛阳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2.洛阳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教师评选登记表
  3.洛阳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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