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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2/8 13:03:00      浏览次数: 1914       打印

 

 

洛教职成教研〔2017〕2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贯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7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奖项设置

(一)市教育局设立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以及评选的日常工作等。

(二)评选活动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30%、40%。获奖的优质课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对获得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的辅导教师予以表彰。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本、勇于改革创新、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

二、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参评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的在职教师、有关高职院校专职承担中职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和全市各级职成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推荐名额。

城市区普通职业学校每校3名;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每校4名;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每校5名;各县(市、区)教育局按以上名额分配办法确定总名额。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以及教师队伍规模大、上年优质课教学获奖率高的单位,可视全市实际推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项目学校可单独针对中德项目专业各申报1名优质课教师参评。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一)市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市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二)评选工作要立足于面向全体教师和专业(学科),层层推荐选拔。要注重5个结合,即评优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相结合,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三)参评课程内容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采用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能搞排练,不得弄虚作假,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推荐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优质课课程内容均需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与初评重复。参加市级复评的优质课,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60%。

(四)本次优质课评比既是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大赛,同时又是参加2017年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和全省职业院校“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大赛的选拔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精心选拔,按时参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办法和标准

(一)评选办法。

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听课、说课、评课的方式进行。

1.听课:由校评审组和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

2.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情况。

时间要求:现场说课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语言、仪态要求:教学仪态要亲切自然、端庄大方;语言   表达准确规范,生动活泼,富于启发性和感染力。

说课内容要求:

(1)教学分析。分析本课教学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与相关知识的联系,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教学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诠释教材的理念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

(2) 教学策略。阐述本课教学过程中主要的教学方式、方法,突出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采用的教学策略得当,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并能有效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提高;着重说明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预期的教学效果。

(3)教学过程。解说本课教学过程,以及如何运用信息技术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等。要求教学层次清楚,教学结构完整,教学内容与教法学法相对应。

(4) 教学反思。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突出。

3.评课:采用集体评议、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办法进行。市级复评时由各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教师确定复评时间,并按排定的时间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随堂听课、评课,参赛教师须在上课结束后进行说课,专家组现场进行点评(当场不反馈结果)。

(二)评选标准。

2017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转变教师角色,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全市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

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二)市级评选。

市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3月1日-3月20日进行。市优质课评审专家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六、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市职成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

(一)《2017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2017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3),需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中德项目专业优质课参评教师汇总表需要单独填写);

(三)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教师的授课计划、学校初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只需提供电子稿。市级复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等纸质材料于评选现场提交给评委。

(四)各县(市、区)和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及意见建议),并报送电子稿。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县(市、区)、各市属学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

报送时间:2017年2月20日-23日

报送(邮寄)地点:洛阳市凯旋东路51号(洛阳市教育局后楼405室)

联系人:李玉莉   张晴晴

联系电话:65296935

电子邮箱: zcjys2016@163.com

附件: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附件.pdf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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