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及时收集了教育信息化工作相关数据,直观展示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过程中发挥了有力地支撑作用。
目前教育部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对系统进行了更新升级,完善了数据指标、拓展了系统功能、规范了数据校核,对系统填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数据填报和系统应用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此项工作是教育部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省教育厅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统一部署的,由全省电教部门具体实施,并负责使用培训和技术支持。各县(市、区)电教馆要加强对数据填报工作的组织管理,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数据填报工作月报制度,通过系统掌握本辖区的教育信息化数据填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辖区学校信息的核准、填报和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即时性。
二、工作内容
1、各县(市、区)电教馆要高度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加强统筹领导,要明确县级数据填报工作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对辖区学校信息进行更新和审核,并督促辖区学校管理员及时填报和更新数据。
2、市直及各县(市、区)所辖学校(含教学点、中小学、民办学校等)要明确校级管理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填报、更新信息,并且要按要求对本校数据进行更新。
3、各级管理员帐号分配工作已于《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洛教电〔2013〕274号)落实,各级管理员如有变化,请及时安排人员交接工作。各级管理员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eduyun.cn)“教育信息化进展”进行“网上填报”工作。
三、月报制度
1、填报数据为上月月末数据,数据截止时间为上月最后一天的24时。
2、各级各类学校校级管理员每月1-5日更新、审核、上报数据;县级管理员每月6-10日更新、审核、上报数据;省辖市级管理员每月11-15日更新、审核、上报数据;省级管理员每月16-20日更新、审核、上报数据。
3、审核截止日头一日(如学校的4日),系统将对没有进行审核的单位给予提醒;过了审核日(如学校的5日),假如数据还没有审核,为了上一级汇总数据,系统将自动上报并存档数据(数据已关闭,不能再修改)。同时将没有审核计入不良工作记录,并将问责相关人员。
4、本制度自2014年11月份起试行。
联系人:张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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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