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星期五, 2024年9月20日  
洛阳市教育局
首页   >   通知
洛阳市关于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 2014/8/1 9:08:00      浏览次数: 5195       打印

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考入河南省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洛阳(含:下辖各县、区)籍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同一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6.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不低于6000元(以国开行最新通知为准)。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上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

六、利息承担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七、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八、贷款偿还

学生毕业后2年内只付利息,2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

 

 

 

 

办理程序

一、办理日期:                                                          

集中办理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

  • 办理流程
    1. 2014年7月1日以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2. 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审查认定并加盖公章。
    4. 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 签订合同时可签订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后,再次申请贷款时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办理。
    6. 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7. 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确认高校回执信息,并汇总贷款合同等资料,报国开行审批。
    8. 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将学费、住宿费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金额可以提现。

     说明:学生注册登录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服务热线:95593

三、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初次办理所需材料:

1.盖过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注: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非初次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1.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无需盖章)两份;

2.出示以前年度签订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在与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

●毕业确定是同学们开始还款的重要步骤,为了了解还款计划、确保自己能按时还款,请同学们在毕业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好毕业确定工作。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续发放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务必及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自己的手机号,维护好自己的其他信息变更,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并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63918557   63937750


洛阳市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贷款机构一览表

名称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服务大厅地址

负责人及电话

经办人及电话

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西工区凯旋路51号教育局大院后楼63918557

西工区凯旋路洛阳市51号教育局大院后楼

63918557

王小兵

63918557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洛阳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379-63256103  非工作时间  0379-63253276

版权所有 © 2024 洛阳市教育局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益仁电子

洛阳教育公众号

洛阳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