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就洛阳市第三十四中学、实验小学家属楼加固改造项目采购公告变更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工程范围 |
1 | 洛阳市第三十四中学 | 家属楼加固 | 见方案图 |
2 | 洛阳市实验小学 | 家属楼加固 | 见方案图 |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经最近年度年检合格,具有建筑工程结构补强施工资质
。投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并持有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需提供招标说明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由投标人到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办法:
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11月19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洛阳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220房间领取招标说明。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