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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7/2 16:52:00      浏览次数: 5128       打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务实创建、创新求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把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中共洛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2013年度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洛教文〔2013〕14号)和《中共洛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洛教文〔2013〕15号)精神,今年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学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
    2.文明班级:上述学校中所含的班集体。
    3.文明教师:各级教育部门在编在岗教职工,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正式聘用教职工。
    4.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办法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文明集体和个人的分配名额,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择优确定推荐对象,集中向市教育局报送.
2.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照有关标准,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文明集体和个人,经教育局评审后确定表彰对象。
(二)申报材料
1.文明集体和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7),要按照推荐意见排序;
2.文明集体和个人申报表(附件3-6);
3.文明学校“两创两争”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
上述材料请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一份,同时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
(三)报送时间
    7月1日之前报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联系电话:63216983。
三、 要求
(一)表彰“两创两争”活动文明集体和个人,是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文明教师的评选要注重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管理人员的比列不超过20%。已经获得省级文明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不再申报。
 
附件:1.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2.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3.文明学校申报表
              4.文明班级申报表
              5.文明教师申报表
              6.文明学生申报表
              7.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表
       
 
                                                        2013年5月24日
附件1
 
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一、文明学校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模范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规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坚持把德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学生全面发展。
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能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德育工作,有“两创两争”活动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创建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绩显著,具有优良的校风、教风和浓厚的学风。
3.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师生,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现象。
4.学校教代会制度健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校容校貌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6.注重抓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治安状况和秩序良好,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师生连续三年无犯罪现象,学校局势稳定。
7.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工作好,没有乱发招生广告、乱办班、乱发毕业文凭和乱收费现象。
二、文明班级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文明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四、文明学生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孝老爱亲,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附件2
2012-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地区 文明学校 文明班级 文明教师 文明学生
偃师 2 3 5 12
孟津 2 3 4 12
新安 2 3 4 12
宜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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