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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3/30 15:37:00      浏览次数: 8814       打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招生计划,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二、考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统一制定本辖区的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

(一)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为统筹做好高考分数公布、高招及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可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各地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各地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各地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代码,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分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地务必于7月7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 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服务平台。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8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9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三、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市、县、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二)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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