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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洛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4 18:45:00      浏览次数: 13568       打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21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讲课的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即从正常教学应讲的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高中(全部必修课本)、初中(全部课本)、小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其中一、二、三年级为一个学段,四、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带大班、中班和小班所教的两科上册共六本教材)和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应讲教材)五种。备课教材由参评人员自备,备课时只允许携带未做任何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二、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21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县(市、区)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讲课答辩时间

11月27日——11月29日,具体时间登陆职称申报系统查询或以县(市、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四、讲课答辩地点

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洛阳市洛龙区安乐聂潘路22号);乘车路线:乘33、52、53、55、66、69、76、78、81、93路公交车。

温馨提示:

1.由于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车位有限,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到校门口集合时间,不要迟到。

2.请各位参评人员认真核实本人参加讲课答辩的时间,分清上下午。

3.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五、讲课答辩程序

参评人员集中后按组由电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应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由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

六、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人员应该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做好防范工作。进入校门前测量体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不高于37.3℃且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健康码方可进入考点。体温高于37.3℃者带入观察室进行休整、复测,经现场医务人员综合分析研判后,具备相关条件的方可在指定的房间参加答辩。健康码为“黄码”或者“红码”者禁止入内,并及时报告并移交驻地疫情防控机构。

2、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6:30在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门口集合,6:50前进入候考室,凡在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7:05)没有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12:30在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门口集合,12:50前进入候考室,凡在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13:05)没有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3、参加讲课答辩人员须携带讲课答辩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备课时只允许携带未做任何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务必于11月25日下班前到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107房间领取讲课答辩通知单,同时务必将讲课答辩通知单告知、送达至每位参评人员。

附件:《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须知》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委员会讲课答辩须知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评人员先讲课后答辩。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讲课、答辩。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讲课、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四、讲课答辩前,由本考场面试人员按组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顺序,讲课答辩工作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考场。

五、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分别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应立即停止答题。

六、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教育管理专业讲课时间5分钟左右,答辩十分钟左右)。

七、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研员讲课70分,答辩30分(教育管理专业讲课30分,答辩7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参评人员原始成绩。讲课答辩成绩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讲课、答辩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考场,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离开考试场所。

九、应该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做好防范工作。

十、参评人员违犯应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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