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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含信息技术2.0)承担单位遴选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1/10/15 14:44:00      浏览次数: 14273       打印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869号及洛阳市教育局印发的《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教师〔2017〕196号)精神,现就洛阳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含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培训,以下简称“信息技术2.0”项目)承担单位遴选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机构和潜在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含信息技术2.0)。

2.项目周期: 3年(2021—2023年)。

3.服务对象:洛阳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二级机构人员

4.服务内容与项目详情:继续教育和市培项目网络研修课程、教师工作坊平台支持、信息技术2.0管理及专家团队、骨干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和整校推进工作。

5.资金来源:从市财政每年财政拨付给市教师进修学校的专项培训费中列支,具体金额为当年备案的继续教育项目和信息技术2.0项目的资金。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有“国培计划”培训资质,混合式培训实施经验丰富,近三年连续承担过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含信息技术2.0项目培训)项目且绩效考评靠前的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2.培训课程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质量高,能够满足市级名师骨干教师项目、信息技术2.0项目等教师培训项目的选学,满足长期研修所需。具备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熟悉全学段教学实际、专兼职培训专家团队。

3.有自主开发的网络研修平台,功能完善,具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系统运行稳定。

4.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实力雄厚,在全国各地开展同类型培训,资源充足,有跟岗实践基地校。

5.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別。

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信息发布:2021年10月15日,在洛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2021年 10月19日-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联系人:黄会利  联系电话:13526938955

3.服务商报名时须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国培省培资质及业绩资料证明等。

报名合格后即可领取遴选文件。

四、项目评审要求

1.遴选时现场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国培省培资质及业绩资料证明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0份)

2.组织评审:市教育局将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现场说明演示(不超十分钟)和问询答辩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服务商,实施合同一年一签,可视服务质量,随时终止。评审结果在洛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3. 遴选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提前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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