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对考生填写的身份信息内容准确性进行判别,因此填写错误也可能被通过审核,但无法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
(四)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五)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疫情期间延长有效期的,以“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有效期为准),全国统考省份通用。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七)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取消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