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洛阳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违规
安排学生实习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洛阳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3月13日,安排2017级254名学生到苏州三景雷特乐、三洋能源和中兴联等企业进行实习。2018年3月18日至7月1日,安排2017级35名学生到厦门松下电子厂进行实习。2018年6月25日至8月25日,安排2017级15名学生到苏州三卓韩塑胶厂进行实习。2018年9月5日,安排2017级113名学生去厦门松下电子厂实习。2018年9月8日,安排2017级35名学生到常熟大陆汽车厂实习。严重违反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 号)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不得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第五条 “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为了保障教育教学任务的落实,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也为了实习工作有序正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洛阳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事件作出如下处理: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8年、2019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该校2018年、2019年政府支持项目的参评资格;在2018年招生指标基础上,减少该校2019年招生计划指标10%。
希望各职业院校吸取教训,积极组织学校有关人员系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 号)文件,吃透文件精神,认真遵照执行,使我市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