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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 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9/20 15:31:00      浏览次数: 2684       打印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

廉洁过节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聚焦巡视巡察发现的“四风”问题,持续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热点,遏制不正之风回潮复燃,确保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佳节,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能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接待和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等。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放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节日风气监督,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把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更实。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廉政谈话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各种方式,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头雁”效应。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内设纪检部门及纪检干部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和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要与正在全市开展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强化明察暗访,对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节日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密切关注中秋、国庆期间各单位作风情况,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导致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请各单位于10月9日前将“双节”期间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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