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教安〔2017〕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综治办《2017年平安洛阳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创新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师生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市教育局决定在3月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0日--3月31日
二、宣传内容
(一)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大部署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法治校园建设、过硬队伍建设采取的工作措施,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调行动、形成合力。
(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关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表彰奖励等相关规定,引导教育系统教职工履行好促发展、保平安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教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教的部署安排,大力宣传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取得的成效,努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市教育系统上下的自觉行动。深入推进法律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宣传任务和目标。各单位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把本单位的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四)紧紧围绕治安热点、民生热点做好宣传工作。针对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大力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师生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防盗抢、防诈骗、防火灾、防事故、防传销、防“民转刑”案件等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教育领域的重大隐患,加大防非法集资、防未成年人溺亡、防校园欺凌、防医患纠纷、防学闹等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五)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全面展示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形成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月活动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今年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本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暗访,并记入专项工作台帐,与年度考评挂钩。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活动开展情况请于每周五10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平安校园建设专题宣传活动总结于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
联 系 人:卢金义
联系电话:69932766 18638842618
联系邮箱:lysjyjaqb@163.com
附件: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标语
2017年3月12日
附 件
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标语
1.平安建设为人民,建设平安靠人民,平安成果惠人民
2.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处处营造和谐氛围
3.平安建设你我他,共享和谐千万家
4.平安连着你我他,构建和谐靠大家
5.平安校园师生共建,和谐生活全校共享
6.平安校园,和谐家园
7.平安相伴你我他,校园安全靠大家
8.平安校园师生建,建设平安为师生
9.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安居乐业人人受益
10.综合治理共创平安社会,全员参与共建美好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