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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实验优秀社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2/17 10:26:00      浏览次数: 2221       打印
 

洛教装〔2017〕2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科学实验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在老师的引导下自愿结成、自主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动手能力的重要载体,是中小学校理化生、通用技术、小学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的科学实验社团活动已经在学校有序展开,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团的组织管理,及时总结推广优秀社团的管理经验,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2016〕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 号)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教教研〔2014〕251 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洛阳市科学实验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一)评选项目为中学理化生、通用技术、小学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的优秀社团(详见附件)。

(二)评选数量。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方案》(详见附件)规定的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推荐。

二、评选组织与程序

(一)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根据《洛阳市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工作方案》制定评选方案和评审标准,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评选程序,组织实施本级评选、表彰工作。

(二)各单位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成果要兼顾不同学段和类别。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将对评出的优秀社团进行表彰。

(三)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实验优秀社团市级评选推荐汇总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

三、报送时间

2017年市级评选材料报送的时间为7月4日-5日。

四、联系人

许老师:15838533422   邮箱:lyyqzzb@126.com

附表: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洛教装〔2017〕25号附表.pdf

                                                                     

                                                                                  2017年2月13日

 

 

附 件

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实验优秀社团评选工作方案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开展科学实验社团活动是对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小学科学、综合实践等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为了规范对社团的组织管理,充分展示学校科学实验社团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有序开展好中小学科学实验优秀社团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标准

1.组织规范。学校要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自主开展活动,有社团名称,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成立并运行2年(含)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

2.保障健全。有专、兼职的师资队伍,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校外拓展空间,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3.活动丰富。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实际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的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中去;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机开展,在校内或校外均可。每个月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1次,每学年至少有一次校级展示活动,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鼓励有条件学校,与校外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单位建立协作关系,扩展学生视野。

4.特色突出。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校内具有知名度,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动手动脑、探究实验、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5.成效显著。社团开展的活动要有声有色,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可复制和推广效应,活动的相关内容、成员被媒体报道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二、上报评选材料

1.上交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和本社团章程,填写《中小学生科学实验优秀社团评选申请表》。

2.每个社团要附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申请及批准材料、社团年度考核记录、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图片及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多媒体课件指导教师评价意见等,同时每个社团上报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原版数码照片,不压缩)。

3.所有参评社团须有纸质材料及相对应的电子稿。电子稿刻盘后做好标签,与纸质稿同时报送。每项成果的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和《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实验优秀社团申请表》纸质稿(3份)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并在档案袋(盒)上粘贴“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实验优秀社团申请表”封面。

三、其他有关事宜

1.社团可参考以下分类:

有关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小学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的创新实验类、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类、科普类、科学探索类、环保类、学科融合拓展类等。

2.申报市级科学实验优秀社团要逐级推荐,由各县(市、区)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在严格评审基础上按分配名额上报。

3.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市级优秀社团,并对获奖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

4.市级科学实验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负责。

5.推荐名额分配:每县(市)8个,洛龙区5个,伊滨区、西工、涧西、每区3个,老城、瀍河、吉利、高新每区2个,龙门管委会1个,市直学校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推荐1个,1000人以上的推荐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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