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星期五, 2024年9月27日  
洛阳市教育局
首页   >   通知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至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2/6 11:43:00      浏览次数: 1449       打印

 

 

洛教基〔201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做好本学期的期末和寒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全市中小学放假及开学时间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规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以农历计)为当年腊月23日至次年正月16日”。经研究,我市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元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学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我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六),学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幼儿园、职业类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参照上述时间安排本地区今年的中小学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各学校不准提前开学,保证寒假时间,切实把假期还给学生,使学生过一个丰富多彩、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二、放假前的教育教学工作

(一)严密组织期末考试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一是市直初中学校和全市(含各县、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的考试,由市教研室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即初中各年级的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至10日,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的期末考试时间是2017年1月16日至18日、高三年级为1月12日至13日。评卷工作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以考试和评卷为名收取各种费用。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各学校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和调换班级。二是各职业类学校和各县(市、区)的初中期末考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三是小学期末考试的时间、命题、组织工作由各县(市、区)、各学校自行安排。

(二)认真总结学期工作

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进行组、室工作总结,对本年度、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真正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总结上来,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出来,促进今后的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各学校在个人和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学校的全面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正确填写学生评语

各学校班主任要根据新课改的要求,认真填写每个学生的操行评语,严禁用文化课成绩代替综合素质评定成绩。班主任要亲自动手填写有关内容,严禁让学生代写。

(四)及时进行有关安全教育

一是请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同志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二是学校对学生集中进行以流感、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煤气中毒、防烟花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信息化平台,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做好雾霾、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工作,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心理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寒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寒假期间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3号)精神,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和春节。

(一)严格外出制度

对师生外出活动,原则上不提倡组织大型的外出活动,如确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必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未成年人不得参加社会组织的大型庆典活动。

寒假期间,不允许学生单独远地游玩,不允许开展具有冒险性的活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好电话记录,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同时,要做好学校财产保护工作,对学校重要部位要组织人员日夜巡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防盗,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要组织学生开展小型多样的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广泛接触社会、观察社会、了解社会,使他们对国情、社情、民情有一个比较深入的认识,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努力学习、造福社会、报效祖国的积极性。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德育资源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深入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教育,引导学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并指导学生写出社会实践报告和心得体会。要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孝敬老人和服务社会的意识。

(四)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

各县(市、区)、市直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下同)严禁以各种理由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提前上课和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于个别学校和少数教师以补课为名,行盈利之实的错误做法要坚持杜绝。对无视上级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办学行为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

假期期间可以给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但必须符合教育部的有关“减负”规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要加强学科教师之间的沟通,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

(六)抓好教师培训工作

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参加业务学习和自修,引导、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深入探讨和及时把握以新课程为核心内容的教育信息,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业务素养,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教育和影响学生,自尊、自重,忠于职守,真正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新型教育工作者。引导广大教师把业余时间放在继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上来。

(七)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任课教师要在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刻苦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提前备好两周的课程。开学前,学校领导要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勤部门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课桌凳、教具的维修及新学期各种教学物资供应工作;学校各处、室、组要结合实际,谋划好本部门新学年的教学计划和工作计划,以保证新学期顺利开学。

市教育局节假日值班电话:63253184

市教育局受理寒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63201225 、63252761

 

                                                                                    2017年1月5日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洛阳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379-63256103  非工作时间  0379-63253276

版权所有 © 2024 洛阳市教育局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益仁电子

洛阳教育公众号

洛阳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