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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8/25 9:39:00      浏览次数: 2348       打印

洛教电〔2015〕17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规划任务,认真贯彻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洛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大变样的指导意见》(洛发〔201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洛阳教育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教育信息化相关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针对教学、教研、学习、考试、监管与评价等方面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试点,旨在为中小学师生提供满足实践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探索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服务和激励机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针对日常测试及考试结果进行分析,为教学质量评估提供较为准确的数据支撑,从而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大力探索“政企合作”的发展之路,围绕洛阳市教育局与科大讯飞教育信息化战略合作协议,发挥科大讯飞的核心技术优势,立足洛阳市教育信息化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洛阳本地化特色资源和课程改革实践经验及成果,开展应用模式的试点实验,形成典型经验,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教育信息化改革创新典型试验区及学校,为全市教育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积累经验。

二、试点内容、对象及范围

(一)基于大数据的发展性评价及教与学分析系统。

1.试点内容:提供科大讯飞“智学网”配套的校级学业测评软硬件系统,包括高速扫描仪(已采购则复用)、数据采集系统、“智学网”个性化教与学工具集等。基于考试测评数据,为教师提供微课制作工具、移动云阅卷、习题课讲评、教学反思等系列教学方案,为学生提供微课学习、错题本、试题解析、举一反三和个性化补缺等系列学习方案。

2.试点对象及范围:优选县区或市直部分初、高中学校(要求学校在校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

(二)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1.试点内容:配备基于云端的软硬件一体化教师机设备,与区域应用中心互联互通,对应到年级、学科、版本的各类素材,添置“到书到课到位置”的预置资源,实现日常课堂互动教学、试卷讲评、布置作业、录制微课等核心教学功能。

2.试点对象及范围:优选县区或市直课改经验丰富的小学、初中各一所。

 (三)运用智能语音技术,营造课堂标准语言教学环境,实现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

1.试点内容:配备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实现课堂教学内容的标准带读、基于口语评测的互动教学、同步教学资源的快速调用、教学设备应用统计与监管、交互式课件快速制作、人人通空间的资源共享等。建设英语综合素质测评与学习和普通话测试与训练系统,基于业内最先进的智能口语评测技术,提供语音考试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所有语音类主流题型自动评分、自动检测发音者存在的语音错误和缺陷,进而指导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和训练。

2.试点对象及范围:优选县区或市直课改经验丰富的小学及初中各一所。

市直符合条件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选报其中一项。各县(市、区)每项限报一所学校,学段不限,最多报审三所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试点工作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须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鼓励学校积极申报,大胆创新,并做好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加强试点学校的过程性管理,及时总结上报试点经验。

(二)精心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学校信息化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学校发展规划、装备现状、课程设置、教育教学需求,合理设置试点工作目标,精心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方案要突出校本特色,强调综合应用,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教师专业发展、学生个性成长、家校有效互联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信息技术常态化应用。学校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到信息技术的应用常态化、管理制度化、融合规模化,不断提高教师和学生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四、试点建设模式

1.本次试点所需应用软件、终端硬件等由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教师培训及试点过程管理由市教育局业务部门负责,必要的环境搭建由试点学校负责,包括电源、网络、场地等。

2.技术服务企业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五、试点步骤与安排

1.申报:8月28日前。试点学校填写“洛阳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上报市电教馆,经专家审议后予以遴选确认。

2.准备:9月2日前。召开试点学校工作会议,确定试点教学计划,明确领导机构、负责人、试点教师、试点课程等。 

3.基础环境搭建:9月8日前。由技术服务企业协助各试点学校搭建基础环境,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市电教馆审定备案。

4.调试:9月11日前。技术服务企业协助各试点学校完成试点班的设备安装与调试、环境测试及教师使用操作培训工作。

5.试点:9月12日后,开展试点活动。本学期末市教育局将择优选择部分学校开展经验推广,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和学校予以表彰和支持。

六、联系人

张振生,电话:13837937646,E-mail: lyzzs2014@163.com

许言午,电话:18655182999, E-mail: ywxu@iflytek.com

 

附件:洛阳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申报表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洛教电〔2015〕177号附件.doc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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