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星期五, 2024年9月20日  
洛阳市教育局
首页   >   通知
关于公布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总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7/31 16:24:00      浏览次数: 3394       打印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幼儿园)考试招录聘用教师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8月3日早上7:30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在新区体育中心射击馆门前广场(新区雅香金陵大酒店西侧)集中(可乘坐70路到“新区体育广场”,或乘坐29路到“王城大道太康路口”下车步行200米,或乘坐62路、63路到“王城大道太康路口”下车步行200米即到),迟到15分钟(即7:45分)未到和未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本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22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三、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7、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人力资源市场”专栏“最新动态”)、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看。

8、根据《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幼儿园)考试招录聘用教师实施方案》,体检结束后将进入考核和资格复查环节(考核和资格复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体检结果时一并通知)。考核和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方案规定的招录资格和条件提交相关证件及个人人事档案,请考生视个人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附件-201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5年7月31日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洛阳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379-63256103  非工作时间  0379-63253276

版权所有 © 2024 洛阳市教育局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益仁电子

洛阳教育公众号

洛阳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