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5〕112号)的文件部署,对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报送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厅部署要求,做好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每月16日前,报送当月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主要进展情况以及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或成功经验。
(二)每季度末月16日前,同时报送当季基础教育“三通工程”进展统计数据季报。
三、报送方式
月报及季度报表以电子版形式(月报以word格式、季度报表以excel格式)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月报工作,并于3月28日前将《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送至指定邮箱。
2、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均需按时报送月报,每季均需报送季度报表。季报有关数据应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2015年第一季度报表(请各单位在去年报送基础上进行修订)及3月份月报于3月28前报送。
3、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要在做好月报工作基础上,及时填报、更新“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中有关数据。
联系人:洛阳市电化教育馆 白二保 ,
联系电话:65153019 15803793368,
邮 箱: lydjbeb@126.com
附件:基础教育季报附表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基础教育季报附表——市县教育局用.xls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