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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2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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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免教科书费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8/27 17:03:00      浏览次数: 2886       打印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全面实施城市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3〕775号)。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提供。严禁任何单位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任何教材费用和作业本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的有关要求,建立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从今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循环使用的城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包括:小学《科 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纳入循环使用的城市义务 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免费教材包括:《书法艺术》、《综合》(《地方课程读本》)。上述教材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教材发放到学校后要集中管理,教育学生爱惜使 用,不得涂画损毁;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购买纳入循环使用范围的教科书(教材)。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指导学校研究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对 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项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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