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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2/3/2 11:28:00      浏览次数: 34178       打印

各县区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21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洛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洛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要求,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9月13日—10月15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体检时间(9月13日—10月15日)

申请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一式两份并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携身份证到相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各级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及详细地址见附件1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申请人务必提前联系体检医院,确定是否需要预约,以免延误体检。

3.现场确认时间

(1)洛阳市教育局(10月18日-10月22日)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须到洛阳市市民之家三楼教育局窗口提交材料。

(2)县区教体局(受理材料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体局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各县区教体局受理材料时间地点见附件2

4.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11月22日前)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5.证书领取阶段(12月上旬)

证书领取通知请关注“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在洛阳教育城域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看。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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