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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24年9月20日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3/29 11:28:00      浏览次数: 2896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概况  
 
一、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洛编〔2011〕39号文件(《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 于成立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等事宜的批复》)业务范围:为民 办教育事业提供服务,民办教育(含民办学前教育)委托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内设2个职能科(室),包括综 合科、学前科。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为洛阳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197.01万元, 支出总计197.0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197.0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0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197.0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73.21万元,占88%;项目支出23.8万元, 占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97.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 预算为 197.0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157.65 万元,占 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6.75 万 元,占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7万元,占6%;住房保障(类)支出10.64万元,占5%。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 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 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 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局《支出预算分类汇总 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 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相比无增减。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 减。其他无公务接待和出国考察等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 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4.5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 2021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 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 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 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年初预算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 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 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 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 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 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 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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