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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5 11:00:00      浏览次数: 10665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洛阳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洛阳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条例》为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洛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好统筹谋划和落实执行,形成常态化机制,将公开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实现了有机融合。

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进行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外,全面主动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洛阳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所列事项作为向全社会公开的底线,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及各阶段焦点、热点、敏感点问题作为公开的“规定动作”,把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资格认定、年度考核评优、重大工程建设、大宗教学用品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干部考察任免等内容作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二)多措并举,创新形式,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运用传统媒体做好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办公区域的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发布公开信息,使办事群众随时可见公开内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例如2019年5月27日召开洛阳市中招工作会,广泛邀请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参会,会上下发了《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19〕144号),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通过各种传统新闻媒体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是运用门户网站做好公开工作。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市教育局把洛阳教育城域网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内容建设,加大更新维护力度。设置了通知公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网上公报、政策法规、教育文件、局长信箱等栏目,并配备专人负责维护,确保出台的政策文件等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公开。

三是运用新媒体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公开实效。指定专人负责市教育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管理和维护。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聚焦政策落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和依法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的便捷特性,坚持把公车使用、机关财务、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实际,各有侧重。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督促各阶段学校主动公开招生、收费、资助、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改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及信息。做好申请公开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明确由局政策法规科依据《条例》和《行政复议法》依法开展申请公开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局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年度检查等方式,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等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是加强考核评估。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对未按规定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不按照规定内容、时限、方式进行公开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问责。对公开及时有效、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通报表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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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