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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24年9月20日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6 10:58:00      浏览次数: 3704       打印

洛教安〔2019〕332号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

安全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冬春期间,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是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的季节。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河南省和洛阳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紧盯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场所)和突出风险隐患,逐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9日前)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全面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各学校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在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对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工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洛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健全“排查计划、联合检查、问题落实、督导问责”工作机制,对照《习惯性违法行为清单》(附件1)、《学校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附件2)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附件3)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固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成效,完善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消防安全隐患、交办、责任“三个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细化开展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

根据历年冬春季节火灾发生规律,各学校要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电子屏、微信等定期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和消防培训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督查,对有住宿生的学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采取更加严格的火灾防控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研判风险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在本地区和本系统开展科学全面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梳理一批不放心的区域和场所,找准症结、短板,综合运用约谈提示、集中曝光、挂牌督办等手段,逐步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全面系统培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自主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要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导问责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的,按规定约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以上的火灾,按照火灾事故“一案三查”机制(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依法从严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1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12月起,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许宇辉    联系电话:69932766

邮  箱:lysjyjaqb@163.com

 

附件:1.习惯性违法行为清单

      2.学校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3.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

习惯性违法行为清单

1.安全出口锁闭,安全出口违规设置推拉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折叠门,安全出口的门设置门禁系统且不能在火灾时自动断电打开;

2.疏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摆放杂物,悬挂影响视线的广告牌;

3.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摆放货柜,防火卷帘手动控制按钮锁闭、损坏;

4.建筑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风机、消防水泵等消防设备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6.电动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建筑屋面平台、裙房楼顶、建筑周边对方易燃可燃杂物、垃圾;

8.建筑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且堆放杂物;

9.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0.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

1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生活、办公场所电器设备、开关等不能做到“人走电断”。

 

 

附件2

学校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

1.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履行职责;

2.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3.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4.未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

5.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不能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不能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器材;

6.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建筑;

7.实验室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8.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宿舍外窗或阳台设置金属栅栏,金属栅栏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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