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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 2018/10/16 13:58:00      浏览次数: 45176       打印

一、学前教育

    1.保教费。资助范围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办理流程为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供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幼儿园审核、公示、确定发放名单,办理儿童监护人银行卡,将资金发放到儿童监护人银行卡上。

    2.生活补助费。资助范围是当年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3-6岁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资助比例为不超过在园学生的1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资助全覆盖对象。办理流程为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供扶贫、工会、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有关困难证明材料,幼儿园审核、公示、确定发放名单,办理儿童监护人银行卡,将资金发放到儿童监护人银行卡上。

    二、义务教育

    1.营养餐改善计划。营养餐改善计划资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含已经享受义务教育国定营养餐计划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办理流程为每学期开学后,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提供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学校审核、公示、确定发放名单,办理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将资金发放到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为资助全覆盖对象。办理流程为每学期开学后,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提供扶贫、工会、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公示、确定发放名单,办理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将资金发放到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费和住宿费。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免住宿费的范围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学生。免学费和免住宿费的标准为学生就读学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办理流程为在每学期开学或学费、住宿费缴纳时,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四类家庭学生证件材料,免收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对于因遗漏、跨区入学、信息存疑等情况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名单,完成学生学费住宿费的减免或补收工作。

    2.普通高中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建档立卡学生为资助全覆盖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学校结合实际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次。办理流程为每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提供扶贫、工会、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家庭贫困材料,学校评议、审核、公示、确定发放名单,办理学生银行卡,将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四、中职教育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扶贫开发连片地区或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以及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为一二年级在校生数(扣除涉农专业及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数)的15%。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资助全覆盖对象,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由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办理流程为每学期开学后,扶贫开发连片地区或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根据受助条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扶贫、工会、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家庭贫困材料,学校评议、审核、公示、确定发放名单,办理学生银行卡,将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2.中职免学费。中职免学费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学费标准根据学生类别及专业不同,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至2100元不等标准执行(普通中专根据专业不同每年免学费标准为1700元到2100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为1200元)。

    五、高校新生路费

资助对象为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家庭贫困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路费,省外高校1000元,省内高校500元。申请时间为每年7-8月高校录取后。申请流程:由学生向高中就读学校申请并提供扶贫、工会、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家庭贫困材料,经学校审核、公示及教育部门审核后,9月初通过银行代发到学生资助卡上。重点优先资助建档立卡、低保等贫困家庭学生。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入学前户籍在本地,考入教育部备案的高校的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含大学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学费加住宿费之和。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申请贷款学生凭入学通知书、申请表于每年的7月20日-9月20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部门办理。

    七.高等教育

    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由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洛阳市教育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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