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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2/9 15:30:00      浏览次数: 1529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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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洛阳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九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 0 1 7年1月1日至2 0 1 7年1 2月3 1日。

    一、概述

    2017年,洛阳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条例》为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按照《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洛办〔2017〕8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7〕68号)要求,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开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玲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职责,确保教育城域网安全可靠运行,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信息咨询发布和征集民意服务。三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开,保证了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将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和职责分工在洛阳教育城域网长期公开,并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二)梳理工作任务,明确公开重点。

    始终坚持“除保密部门和保密内容外,一切可以公开的都要公开”的原则,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进行全面公开。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及各阶段焦点、热点、敏感点问题作为公开的“规定动作”,把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资格认定、年度考核评优、重大工程建设、大宗教学用品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干部考察任免等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党务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力求在最大范围内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严格落实去向公示制度,机关各房间的门牌均显示该房间办公人员的职务、姓名和去向。

    (三)采取多项措施,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的便捷特性,坚持把车辆使用、机关财务、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实际,各有侧重,每月初均将本月重点工作安排和上月重点工作完成及推进情况、机关三公经费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受众范围广、关注度高的特性,凡属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均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开,同时,对重大活动和重要政策通过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对外发布。三是做好申请公开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明确由局政策法规科依据《条例》和《行政复议法》依法开展申请公开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结合教育实际,扩大公开范围。

    在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洛阳市教育局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在公开的内容上,要求各学校对学校管理制度与工作规则;财务收支事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学校工程建设、修缮项目及设备、大宗物品、教材、图书等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对外经济合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学校收费;招生情况;奖惩情况等一律予以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要求各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见箱,并发挥校园网站的作用,把校园网站逐步发展为校务公开的主阵地。要求每学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在会上公开,并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和通过。每学期召开一次职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民主党派负责人、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实行双向公开、互相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1296条。

    (二)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84条。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情况。

    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

    (四)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9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洛阳市教育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定答复本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幼儿园建设情况公开

2017年5月3日、4日和12月5日,通过洛阳日报和洛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等途径,对我市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情况进行公开。全年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3所,其中偃师8所、孟津9所、新安4所、伊川3所、宜阳9所、汝阳14所、栾川2所、嵩县6所、伊滨3所、洛龙2所,涧西、西工、高新区各1所,新增4970个(计划3000个)幼儿学位,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

    (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

    1.坚持全市通报制度。2017年2月、3月、5月、6月、7月,市教育局9次向九县(市)下发《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2017年8月、9月、10月、11月、12月,市教育局5次向九县(市)下发《洛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全面改薄民生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5月23日、7月25日、10月2日、10月14日,全市“全面改薄”工作推进会议就当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2.不断强化全市督查。2017年4月,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全市进行督查;2017年7月、8月,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查;2017年9月,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全市督查;2017年10月,市政府督查室再次牵头对全市进行了督查;2017年11至12月,洛阳市教育局抽调干部派驻九县(市)进行驻县督查。

    3.公开情况。2017年7月26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对全市“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公示了各县(市)排名情况。

    4.超额完成2017年“全面改薄”目标任务。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面改薄”民生实事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972号)精神,根据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河南省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核查认定实施办法》(豫统文〔2017〕109号)要求,洛阳市教育局于11月底到12月初,组织了全市的检查验收,包括各县(市)自查和全市复查,最后确定:全市535所项目学校达到了省定验收标准,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全面改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481所),完成率111.23%,其中校舍类项目学校77所,装备类项目学校368所,既有校舍又有装备类的项目学校90所。

    (三)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

    1.招生工作公开。

    2016年5月召开招生工作会议,下发招生文件,县(市、区)教育局划分学区并公开。招生时间确定后,各学校公布时间,按规定时间进行招生。

    2.随迁子女入学过程公开。

    招生文件印发后通过媒体公布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各学校按规定接收随迁子女,做到“应入尽入”。

    (四)教育财务信息公开。

    2017年2月7日将2017年洛阳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数据在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开,4月19日将2016年度教育统计公报在洛阳日报公开,8月14日将洛阳市教育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公告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9月18日将2016年度洛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在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开。每个月10日,将三公经费在机关宣传栏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3件,主办63件,协办16件,建议件4件。主办63件全部满意。在办理过程中能够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收到较好成效,建议、提案的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达到100%,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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