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要求:
1、工程内容:南校区报告厅维修改造。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经最近年度年检合格,具有房屋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并持有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需提供招标说明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由投标人到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需要实地考察现场,提供实际可行的施工方案及合理的最终优惠率报价。
4、工期:20(日历)天
5、招投标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实地考察现场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1日。
开标时间:2013年4月25日下午3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南校区会议室
6、联系人: 王先生 18637911130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