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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6/19 15:59:00      浏览次数: 2677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7〕51号)要求,现制定洛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机制,以适应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政务公开要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紧密结合,促进局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注重实效,强化监督。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3.改善管理,提高效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注意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使机关的办事方式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政务公开内容

1.教育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事关教育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

3.教育经费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4.重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

5.政府投资建设的教育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

6.教育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

7.代表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关教育事项及完成情况。

8.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含学校)。

9.教育系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10.干部选拔任用、教师招聘、评选先进、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以及高中招分数线、招生政策等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网络公开。建立电子政务交换平台,利用电子网络科技含量高、方便快捷的特点,推行网上办公,实现交互式的网上公开。目前主要利用洛阳教育城域网,实施教育政务公开。

2.通过“窗口”公开。利用我局设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实施政务公开,把该“窗口”建成方便群众集中办事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场所,把“窗口”建成我局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3.建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片等形式进行公开。

4.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公开。

5.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事前公示制度,争议较大的实行听证制度,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实行专家论证制度。

五、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六、公开的程序

凡需由我局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由局办公室就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后,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工作步骤

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一是成立机构,落实工作班子。主要是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二是明确政务公开要点,要结合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后实施。三是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教育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狠抓落实。

3.规范完善阶段。组织有关科室和有关基层学校代表、特邀监督员代表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八、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晓玲(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尤永政(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伟(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介建中(市教育局副局长)

    贾长河(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振龙(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牛宏亮(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林青同志兼任。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四是建立政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要借助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4.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把局机关政务公开与科室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市直各学校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起来,与从源头上治理教育腐败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形成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特色。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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