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7〕1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各职业学校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作为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附件:1.洛阳市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洛阳市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