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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2/17 17:02:00      浏览次数: 9104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洛阳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九个部分。

一、概述

2016年,洛阳市教育局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条例》为遵循,在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公开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玲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职责,确保教育城域网安全可靠运行,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信息咨询发布和征集民意服务。三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开,保证了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将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和职责分工在洛阳教育城域网长期公开,并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二)明确公开重点。

始终坚持“除保密部门和保密内容外,一切可以公开的都要公开”的原则,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进行全面公开。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及各阶段焦点、热点、敏感点问题作为公开的“规定动作”,把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资格认定、年度考核评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大宗教学用品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干部考察任免等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党务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力求在最大范围内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严格落实去向公示制度,机关各房间的门牌均显示该房间办公人员的职务、姓名和去向。

(三)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的便捷特性,坚持把干部廉洁自律、车辆使用、机关财务、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实际,各有侧重,每月初均将本月重点工作安排和上月重点工作完成及推进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受众范围广、关注度高的特性,凡属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均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开,同时,对重大活动和重要政策通过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对外发布。三是做好申请公开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明确由局政策法规科依据《条例》和《行政复议法》依法开展申请公开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扩大公开范围。

在认真落实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洛阳市教育局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在公开的内容上,要求各学校对学校管理制度与工作规则;财务收支事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学校工程建设、修缮项目及设备、大宗物品、教材、图书等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对外经济合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学校收费;招生情况;奖惩情况等一律予以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要求各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见箱,并发挥校园网站的作用,把校园网站逐步发展为校务公开的主阵地。要求每学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在会上公开,并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和通过。每学期召开一次职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民主党派负责人、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实行双向公开、互相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2033条。

(二)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15条。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情况。

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

(四)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8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没有接到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6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帐落实情况如下: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公开。

2016年1月底,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4月底,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地市级复核。5--6月,省级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9--11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各省(区、市)报送的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11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实地检查。我市15个县(市、区)中,已有新安、吉利、栾川、西工、涧西(含高新)、孟津、瀍河、洛龙(含龙门、伊滨)8个县(区)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通过率达53%,居全省前列。

(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

1.每2个月通报一次完成情况。

2016年2月23日,我市召开了2016年“全面改薄”工作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义代表洛阳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主管副县(市)长签订了“全面改薄”责任书,并对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2016年4月、6月、8月、10月以文件形式对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2016年12月14日,在孟津召开的全市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及素质教育现场会上进行了通报。

2.建立“季督查”制度。

2016年3月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进行了督查。2016年6月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进行了督查。 2016年9月配合省“全面改薄”督导检查组进行了督查。2016年12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县(市)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了督查。

3.每半年公开情况。

2016年6月和12月对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了公开。

4.2016年全面改薄已完成目标任务。

2016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情况:2016年全面改薄规划学校247所,规划项目303个,规划建设面积285254.5平方米,已开工学校229所,开工比例为93%,已开项目281个,开工比例为93%,已开工面积248201平方米,开工比例为87%,已竣工学校139所,竣工比例56%,已竣工项目174个,竣工比例为57%,已竣工面积123845平方米,竣工比例为43%,设施设备采购种类78个,涉及学校353所,规划采购金额10261万元,已完成采购金额9585万元,完成比例为93%。

(三)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

1.招生工作公开。

2016年4月召开招生工作会议,下发招生文件,县(市、区)教育局划分学区;5月各学校公布学区。招生时间确定后,各学校公布时间,按规定时间进行招生。

2.随迁子女入学过程公开。

招生文件印发后通过媒体公布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各学校按规定接收随迁子女,做到“应入尽入”。

(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2016年3月将市人大批复的教育系统预算数据在洛阳教育城域网进行了公开,10月将市财政局批复的教育系统部门决算数据在洛阳教育城域网进行了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0件,主办46件,协办24件。主办46件建议提案,44件满意,2件基本满意。在办理过程中能够高度重视,采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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