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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合力保护,关爱成长 --涧西区东方第四小学开展“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讲座
发布时间: 2021/11/21 9:53:00      浏览次数: 3575       打印

随着“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到来,国家为少年儿童送上了一份关怀大礼包—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的新修真正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此,2021年6月2日下午,东方第四小学与涧西区郑州路街道龙蓬社区联合举办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讲座。

在张主任的带领下,涧西区法院代表陆幸幸、律师林泽宇及我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崔明月警官一行三人来到我校进行宣讲活动。孩子们表示了最热烈的欢迎。

首先,陆法官谈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这是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广大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其中,陆法官结合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案例,以案释法!孩子们认真聆听,各抒己见,感悟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带给他们的安全感。

我们都知道,校园违法违纪行为有很多种,比如聪明的孩子过于调皮捣蛋,招惹他人,喜欢打架,不爱护公物,以大欺小等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每个未成年人必须要做好防范意识及行为,做到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信息,陆法官又对孩子们提出恳切的建议:不私自离开校门;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学校秩序;上下午放学后不得私自逗留在学校;路上不随意搭理陌生人;不轻信网友;不随意在网上泄漏个人信息等。真正做到保护自己!

接下来,林律师为孩子们普及了法律常识及未成年人的含义,并且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说。

瞧!同学们听入了神,一个个屏声静气、全神贯注、专心致志!

林律师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孩子们受益匪浅。

最后,崔警官告诉孩子们,公安机关一定会对学校防护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凌学生。并且用最真挚的语言告诉我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永远是保护人民的忠诚卫士!

随着时间的流逝,讲座进入了尾声。孩子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再次感谢这次普法教育宣讲团的到来。

这次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也是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这将青少年教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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