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星期五, 2024年5月3日  
洛阳市教育局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它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发布时间: 2019/8/6 15:50:00      浏览次数: 44345       打印
事项信息
审批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收费标准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洛阳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379-63256103  非工作时间  0379-63253276

版权所有 © 2024 洛阳市教育局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益仁电子

洛阳教育公众号

洛阳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