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星期五, 2024年5月3日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致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9/3/1 10:36:00      浏览次数: 10117       打印

1.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地点及时间。

请报名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服务平台”(jszg.heao.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地点及时间。

2、请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相关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各位考生可于3月8日下午到考点看考场(不可进入考场,只能在考点查看考场示意图)。

4、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照监考员指令顺序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望广大考生注意!

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等,配合监考员工作。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需求的考生请联系考点主考,获得主考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考试文具由所属考点提供,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8、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文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全国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洛阳考区举报电话:63358958

祝所有考生都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洛阳市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洛阳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379-63256103  非工作时间  0379-63253276

版权所有 © 2024 洛阳市教育局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益仁电子

洛阳教育公众号

洛阳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