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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 职称评审讲课答辩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20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做好2024年度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课答辩时间及地点

     讲课答辩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具体时间登陆职称申报系统查询。

讲课答辩地点: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22号)

二、讲课答辩要求

  1.讲课答辩办法

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备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左右,答辩5分钟左右;讲课答辩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讲课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请直接离开考点。

2.讲课答辩内容

     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讲课的内容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即从正常教学应讲的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时内容要较为集中,一般为某一个知识点或一节课内容的某一方面,应包括新课导入、讲授新课、课程小结等基本教学环节。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体现学科循环教学。

        3.讲课教材

    讲课分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学段。高中带本学科全部必修教材、初中带本学科的全部教材、小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其中一、二、三年级为一个学段,四、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大班、中班和小班自选两科所有应教教材)和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管理(讲课科目为其优质课学科,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备课教材由参评人员自备,备课时应使用未做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教学辅导资料。面试答辩时将未做标记的教材提供给评委做参考。

三、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24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市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四、讲课答辩程序

1.参评人员集中后按组由电脑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参评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备课室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6:30在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门口集合,6:50前进入候考室,凡在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7:05)没有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12:30在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门口集合,12:50前进入候考室,凡在规定时间迟到15分钟(13:05)没有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2.由于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无法提供车位,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按时到门口集合,不要迟到。

3.请参评人员认真核实本人参加讲课答辩的时间,分清上下午。  

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务必于1121日前将讲课答辩通知单告知、送达至每位参评人员。


附件: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须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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