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洛阳华夏外国语学校申请恢复高中 办学资质的批复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洛阳华夏外国语学校申请恢复高中
办学资质的批复
洛阳华夏外国语学校:
你学校提交的恢复高中办学资质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洛阳华夏外国语学校恢复普通高中办学资质。
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学;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征订和使用教材,开齐、开足课程;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要及时更新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升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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