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基本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入学前户口在洛阳市下辖某县区,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二、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区;
4.学生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助学贷款;
5.家庭经济困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的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同一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
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总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之和(原则上为100的整数倍),本(专)科生最高限额为16000元,研究生最高限额为20000元。
五、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原则上应为剩余学制加上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利息承担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七、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率LPR5Y-60个基点(LPR5Y-0.6%)执行,贷款利率每年12月调整一次。
八、贷款偿还
学生毕业后当年开始自付利息,自毕业后5年内只需支付利息,5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借款学生提前还款。
第二项:办理程序
一、办理日期:
7月15日——9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高校在读学生续贷、首贷及2024年高校新生贷款;
二、 办理流程
1.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在毕业学校提出预申请。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2.7月20日以后,由拟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3.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系统提示已经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宣传单“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一同到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
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本年10月10日前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5.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中国平安银行(往届学生通过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高校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之后,剩余金额学生可以提现。
说明:学生注册登录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服务热线:95593
三、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初次办理所需材料:
1.已经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持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除携带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由原高中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校在读生办理贷款需出示真实有效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二)非初次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1.首先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中提交续贷申请;
2.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经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无需盖章),如需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学生本人及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洛阳市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宣
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在与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助学贷款账户,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代理结算机构中国平安银行(往年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代理结算机构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同时,为方便不熟悉代理结算机构系统的同学或共同借款人还款,我市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均配备了移动POS机,可现场办理银行卡(借记卡)、微信、支付宝还款。
●为保障贷款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之间信息的畅通,国开行要求贷款成功的学生每年最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地址、手机号的变更),凡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毕业确认是同学们开始还款的重要步骤,为了了解还款计划、确保自己能按时还款,请同学们在毕业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好毕业确定工作。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放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务必及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自己的手机号,维护好自己的其他信息变更,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并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为进一步便利广大学生及家长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上线“国家助学贷款”APP,让同学们可以在手机上方便快捷地完成贷款申请、合同附件上传、贷款状态查询、本金延期申请、业务咨询等业务。国开行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继续发布系列短视频,帮助大家了解和熟悉“国家助学贷款”APP的操作使用,敬请关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7月19日—9月10日每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
洛阳市各县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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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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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偃师区教育体育局67793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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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孟津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67921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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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50号 63636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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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涧西区嵩山路39号62226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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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老城区政府5楼520室6525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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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瀍河回族区华林路三十六中学大门外南100米一楼63533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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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伊滨区市民之家6746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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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洛龙区太康路5号东院五楼504室6563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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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
伊川杜康大道306号80882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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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
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西南角68295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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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洛宁县教体局南楼一楼66237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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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学生服务保障中心 |
嵩县文化活动中心3楼66338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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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一楼6687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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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院内西侧6882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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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学生资助与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
新安县上海路北段县教育体育局63087923 |
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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