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和
传染病防控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做好2018年秋季新学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前安排好秋季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对学校食堂设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饮用水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责任心做好秋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流感、肺结核、麻疹、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强化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
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落实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等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体检、晨检、因病缺课登记、食物中毒、传染病上报等工作。
四、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开学初,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开学初要安排好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各学校要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功能室、场馆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整洁,消除有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确保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1.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2.2018年秋季开学食品卫生专项检查表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日期: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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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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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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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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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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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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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作制度是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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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传染病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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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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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专人负责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中心联系联系,是否有工作记录,上级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是否清楚(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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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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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报告记录(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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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疫情报告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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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室或医务室及校医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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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熟悉报告程序,报告程序是否规范、通畅:学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及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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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疫情登记随访记录(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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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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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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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疫情时上报、处置是否及时、正确、得当(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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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检及因病缺课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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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制定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制度(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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