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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和 传染病防控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2018/9/7 16:02:00      浏览次数: 2582       打印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和

传染病防控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做好2018年秋季新学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前安排好秋季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对学校食堂设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饮用水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责任心做好秋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流感、肺结核、麻疹、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强化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

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落实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等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体检、晨检、因病缺课登记、食物中毒、传染病上报等工作。

四、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开学初,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开学初要安排好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各学校要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功能室、场馆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整洁,消除有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确保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1.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2.2018年秋季开学食品卫生专项检查表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日期:                

       

 传染病防治工作组

是否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组(文件为准) 

 

 

是否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

 

 

各项工作制度是否上墙

 

 

 是否建立传染病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联络制度

是否设专人负责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中心联系联系,是否有工作记录,上级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是否清楚(查资料)

 

 

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是否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报告记录(查资料)

 

 

是否明确疫情报告人 (姓名:      )

 

 

学校卫生室或医务室及校医配备情况

 

 

是否熟悉报告程序,报告程序是否规范、通畅:学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及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部门

 

 

是否有疫情登记随访记录(查资料)

 

 

 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

是否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对发生疫情时上报、处置是否及时、正确、得当(查资料)

晨检及因病缺课

制度

学校是否制定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制度(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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