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贯彻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精神,加强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我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
组 长:黄晓玲
副组长:贾长河
成 员:办公室、人事科、基教科、职成高科、师训科、安全科、宣传科、民办教育促进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由任晓雨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姗红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乔玉涛、景志忠、杨万杰、李正典。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事项。
副组长和办公室成员,统筹协调全市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三、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任务,并根据本通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具体任务,全面做好本单位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