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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三届洛阳市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6/21 16:09:00      浏览次数: 2152       打印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三届洛阳市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含民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在全市教育系统升华尊崇宪法的意识、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践行研究宪法的成果、养成遵守宪法的行为、落实维护宪法的责任、显现运用宪法的效果,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现就我市开展第三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特别是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宪法体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邀请宪法学专家集中录制100个宪法教育视频,积极参与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展示。各县(市、区)、各学校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总体情况将作为评选市级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请各县(市、区)、各学校利用法治教育课堂和暑期实践组织学生进行注册学习。

(二)组织征集全国优秀宪法教育课件。面向广大教师、学生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作品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征集时间为2018年6月6日至10月12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010–88819614;新闻报送:010–88819615)。

(三)扎实办好“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按照要求,市教育局将主办第三届洛阳市宪法主题演讲比赛。

1.赛事内容。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演讲内容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演讲的时间为5-6分钟。

2.初赛。大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各县(市、区)为初赛赛区,每组别比赛前三名参加市选拔赛;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各推荐一人参加选拔赛。

3.市级选拔赛。市级选拔赛采取视频参赛评选、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请各地、各学校制作参赛视频,填写洛阳市第三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附件1),于9月7日前发送至lyjyjzfk@163.com。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通过评选确定入围名单,进行现场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市级选拔赛后,我市将按照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各1名学生,参加省赛。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的渠道,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可以自制5-6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至该网站,“海选”的优胜者将直接晋级全国总决赛。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年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市教育局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宪法学习教育与党史国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和辉煌成就、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市教育局将对活动开展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各项事宜,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组织吸引青少年学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着力保证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创新形式,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使得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注重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宪法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市直属学校要将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报道,创新宣传形式,把握舆论导向,使宣传工作接地气、有温度。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资料)及时报市教育局和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市级选拔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

电子邮箱:lyjyjzfk@163.com

联系电话:63251026

 

附件:1.第三届洛阳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参赛信息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2018年6月21日

 

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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