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为正式教师
和服务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每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用、定岗、转正入编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现将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正入编、工资待遇的衔接及《证书》的发放工作明确如下:
一、关于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正入编工作
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正、入编工作要依据《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编办印发洛阳市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教师〔2012〕141号)精神进行。
(一)对象与条件。截止到当年6月30日前仍然在册在岗的特岗教师,且三年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本人自愿留在当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二)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每年的5月31日前,各设岗县(市)教育局完成与本级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对设岗学校(含现任教学校,下同)做出工作安排和部署。同时,各设岗学校组织符合转编条件的对象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审批表》(见附件1);6月10日前,各设岗学校完成考核与推荐;6月30日前,县(市)教育局完成登记造册,并会同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进行审查;7月14日前,完成转正、入编和定岗定级等手续的办理和审批,并按要求填写《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和《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流失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8月31日前完成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确保9月份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
二、关于《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4〕311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符合办理《证书》的对象为:截止到当年6月30日前仍然在册在岗的特岗教师。各设岗学校和特岗教师要于当年6月10日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见附件5)的填写、整理汇总工作。6月30日前,各设岗县(市)到市教育局领取空白《证书》,完成条件范围内特岗教师《证书》的打印和照片粘贴工作,7月15日前,将整理好的《证书》报送至市教育局(《证书》照片为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三、扎实做好特岗教师管理的总结工作
围绕特岗教师“招的优、留的住、用的上、干的好”的原则,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主要包括:(一)师德师风建设;(二)业务培训和指导;(三)管理情况;(四)教育教学;(五)工资、待遇及各种保障落实;(六)典型事迹及宣传;(七)意见及建议。各县(市)要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各个层次座谈会(乡村干部、正式教师、学生家长、管理人员、特岗教师)、工作反思等形式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师训科。
四、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各设岗县(市)请于当年7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人:张三虎;联系电话:63256109 邮箱:zhangsanhuzsh@126.com)。
(一)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审批表(纸质,每人1份,见附件1);
(二)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人员花名册1份(纸质,四部门盖章,并发电子稿,见附件2);
(三)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流失人员花名册1份(纸质,并发电子稿,见附件3);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1份(纸质,并发电子稿,见附件5);
(五)整理完善的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特岗教师《证书》(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六)特岗教师管理及转正入编工作总结1份(纸质,并发电子稿,内容要涉及特岗教师典型事迹、设岗学校典型事迹和设岗县管理人员典型事迹等)。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为正式教师工作和《证书》办理、发放工作,是落实上级特岗教师政策的有力举措,是确保特岗教师留得住、干得好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政策。各设岗县(市)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特岗教师的有关政策规定。
1. 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均应按期转为正式教师,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定岗定级和工资发放等有关手续。
2. 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后,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统一发放,其工龄、教龄从特岗教师招聘时签订聘用合同时算起,并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3. 只要是三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无论是转聘还是不转聘,都要为其办理《证书》。
(三)按时上报。各设岗县(市)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完成好相关工作。按规定的时间、不漏一人地上报要求的材料。审批表和登记表按指定格式和内容,由设岗县(市)统一印发。
此后每年的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正入编及《证书》发放工作按此文件执行,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1.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
式教师审批表
2.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
正式教师人员花名册
3.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流失
人员花名册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
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
2018年6月15日
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洛教师〔2018〕123号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