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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4/24 11:45:00      浏览次数: 1691       打印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践行《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标准》,重视和坚持基本功训练,促进专业化发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保障学前教育质量,洛阳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教师

二、参赛项目及要求

比赛采取必考项目加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必考项目为笔试、简笔画创作、看图创编和弹唱四项,选考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中任选一项。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统一命题,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学前教育理论知识掌握及实践运用情况。包括对学前教育有关政策文件的认识和理解情况,对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教育知识等的掌握和运用情况等。

2.简笔画创作。统一提供作画工具,统一命题,时间60分钟。

3.看图创编。根据所抽取内容进行故事创编,准备10分钟左右,讲述5分钟。评分标准:创编故事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情节合理,层次清晰;用语规范标准,表达流畅优美,语调抑扬顿挫,表情丰富得体,肢体语言运用恰当。

4.弹唱。从提供的儿童歌曲中抽取一首,准备3分钟后开始自弹自唱(弹奏乐器为钢琴或电子琴)。评分标准:弹唱完整、流畅,和弦、伴奏、音型等编配科学合理;对歌曲的理解正确,情感处理到位,富有儿童情趣;演唱声音优美,精神饱满,仪态大方,符合范唱要求。

5.声乐。自选歌曲(或戏曲)演唱,自备伴奏带或光碟。评分标准:歌曲(或戏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演唱音调、节奏准确,表现力强,表演得体、大方。

6.器乐。自带音乐器材,自选曲目弹奏,要求3分钟左右完成。评分标准:参赛乐曲积极向上,艺术性强,有一定难度;乐曲演奏完整、熟练,音准、节奏正确;演奏技巧好,强弱、力度、速度控制得当,音乐风格把握准确,音色优美,富有感染力。

7.舞蹈。自备舞蹈,自备伴奏带或光碟,要求3分钟左右完成。评分标准:选材内容积极向上,能反映出当代幼儿教师良好精神风貌;动作编排合理,情感表达和乐曲风格一致,舞姿优美、生动。

三、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8日—9日,8日上午8:00_11:00报到,下午13:30_14:30进行简笔画创作比赛,15:00_17:00笔试,9日8:00分组进行其他技能比赛。

2.地点:洛阳幼儿师范学校(本部校区,洛阳市老城区治安南街8号)

3.奖项设置。比赛设甲、乙两组。甲组为城市(含县城)幼儿园教师,乙组为农村(乡镇、村)幼儿园、附设幼儿班教师。甲组设全能一等奖15名、二等奖25名、三等奖35名。乙组设全能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另设声乐、器乐、舞蹈单项奖各5名(含城市和农村)。另设优秀组织奖5名(含城市和农村)。

四、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以赛促训,以赛促学”的要求,注重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引领教师更多地关注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帮助教师夯实基本功,切实提高保育教育水平。

2.请各县(市、区)于5月27日前将参赛选手登记表、汇总名单及照片(1寸免冠照片2张)报至洛阳幼儿师范学校教务科(电子稿请发至邮箱:lyjiaowuke@126.com),联系人: 侯军军,电话:80868775

 

附件:1.洛阳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选手登记表

3.2018年洛阳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选手汇总表

 

 

 

2018年4月24日

 

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附件(6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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