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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洛阳市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3/19 14:56:00      浏览次数: 1458       打印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洛阳市2018年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请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版块,查看《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并按照文件要求,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洛阳市教育局人才办(116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申报)资格,不再受理。

一、上报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4.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表中“主管厅、局(地、市、区、县)意见”一栏盖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部门公章。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申报时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待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二、上报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请认真核对填报的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 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和下载。

电话:63250221

邮箱:lyjyjrcb@163.com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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