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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3/19 14:14:00      浏览次数: 2959       打印

洛教基〔2018〕4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8〕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各职业学校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总结上一年度经验,查找问题,按照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精心规划,周密部署,把具体工作做细,做扎实,把特色工作做出亮点,将本活动作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洛阳市2018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联系表

            

文件下载: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洛教基〔2018〕42号.doc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8〕87号)精神,特制定我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一师一课”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以及洛阳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晒课,从中遴选出优课纳入平台优质教育资源库,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组织

“一师一课”活动继续由市教育局基教科、人事科、师训科、计财科、人才办、职成高科、民办中心、中小学教研室、职成教研室、体艺卫站、装备与实验管理中心、电教馆共同组织实施。

三、任务计划

活动继续面向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各职业学校,一线教师均应参加。各单位2018年参与“晒课”活动的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辖区内教师总人数的90%,人均晒课节数不低于2节。城市区各单位2018年参与“晒课”活动的课例中符合“优课”标准的课例不低于教师总人数的40%。县区各单位2018年参与“晒课” 活动的课例中符合“优课”标准的课例不低于教师总人数的30%。

四、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网上晒课与遴选优课。

(一)组织网上晒课

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本年度“一师一课”活动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通过洛阳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http://luoyang.iknei.com)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已经实名注册的教师不需再次注册,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晒课。

1. 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原则上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课。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市级以上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时长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播放流畅,至少双机位以上录制。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视频推荐使用mp4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视频大小不超过1GB。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晒课时间

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25日

5.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对晒课范围等相关要求参照执行,晒课时间为4月1日-8月25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各单位要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各县(市、区)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5日,有关单位向市活动办遴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禁滥评优,乱发证。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晒课数量不限)。

各单位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的数量根据各地网上晒课节点数量等指标按比例分配,对上一年度获省级优课数量较多的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优课的数量。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优课进行网上评审,按比例评选出市一、二、三等奖,并按要求择优推荐省级评选。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培训、录课、评审等)落实到位,为“一师一课”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制度保障

市教育局将继续采用活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全市“一师一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三)指导保障

各单位要引导中原名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以及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积极参加“晒课”活动,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组织教研员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指导教师制作上报课例。继续开展“学科专家在线教研工作室”和“在线会客室”等相关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指导、在线答疑等形式,解决教师“晒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研课磨课,切实提高“晒课” “优课”质量。

(四)绩效保障

参加“一师一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评定为省级的优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优质课证书。对获得部级和省级优课的教师,各地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市教育局还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参加活动的教师及其所“晒课”情况要在所在学校备案,获得“优课”的教师要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市教研室将对“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推选出的优课进行专项表彰。

六、活动联系

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刘红卫     

                      联系电话:63237101  

市中小学教研室      联系人:王志奎   

                      联系电话: 63310366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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