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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2/27 10:36:00      浏览次数: 1767       打印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

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贯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8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参评对象。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的在职教师、有关高职院校专职承担中职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和全市各级职成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推荐名额。城市区普通职业学校每校3名;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每校4名;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每校5名;各县(市、区)教育局按以上名额分配办法确定总名额。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以及教师队伍规模大、2017年优质课教学获奖率高的单位,可视全市实际推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项目学校可单独针对中德项目专业各申报1名优质课教师参评。

    二、组织领导和奖项设置

   (一)市教育局设立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以及评选的日常工作等。

   (二)评选活动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30%、40%。获奖的优质课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对获得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的辅导教师予以表彰。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本、勇于改革创新、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一)市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市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二)评选工作要立足于面向全体教师和专业(学科),层层推荐选拔。要注重五个结合,即评优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相结合,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三)评选工作要加强集体探究,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的深度参与;要致力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任务引领,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彰显职教特色;要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

  (四)参评课程内容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采用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能搞排练,不得弄虚作假,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推荐参加市级复评的优质课课程内容均需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与初评重复。若参评学校推荐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市级复评的,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60%。

(五)本次优质课评比既是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大赛,同时又是参加2018年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的选拔赛,各中等职业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市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把争创市级优质课教学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展示教学成果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四、评选办法和标准

  (一)评选办法。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说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教学重点的把控,难点的突破,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听课,由校评审组和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评课,采用集体评议、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办法进行。市级复评时由各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教师确定复评时间,并按排定的时间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随堂听课、评课,参赛教师须在上课结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组现场进行点评(当场不反馈结果)。

  (二)评选标准。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转变教师角色,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全市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二)市级评选。市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3月9日-19日进行。市级优质课评审专家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六、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市职成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

(一)《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3),需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中德项目专业优质课参评教师汇总表需要单独填写);

(三)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教师的授课计划、学校初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只需提供电子稿。市级复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等纸质材料于评选现场提交给评委;

(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及意见建议),并报送电子稿。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县(市、区)、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

报送时间:2018年3月2日-6日

报送(邮寄)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洛阳市教育局后楼405室),邮编:471000

联系人:李玉莉   张晴晴

联系电话:65296935

电子邮箱: zcjys2016@163.com

 

附件:1.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2.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

3.2018年度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

汇总表

                          

 

                                2018年2月25日  

http://lyjyj.ly.gov.cn/ckfinder/userfiles/files/洛教职成教研〔2018〕2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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