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教体艺卫〔2017〕22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 号),结合当前我市将“一校一色一品,一生一技一艺” (一个学校、一项特色、一个品牌项目,一名学生、一项锻炼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建设列为中小学校体育教育工作重点实际,加强本市学生体育社团建设,发挥学生体育社团在组织阳光大课间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17年优秀学生体育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在学校及以上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的优秀学生社团。
2.3年之内荣获过市级优秀学生体育社团表彰的教师不能重复申报。
二、评选范围
各单位的优秀学生体育社团对照《洛阳市学生优秀体育社团评估指标(试行)》,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申请优秀学生体育社团,并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片)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体艺卫站109室。优秀学生体育社团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之后概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评选方法
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附件 1.2017 年洛阳市优秀学生体育社团申请表
2.洛阳市学生优秀体育社团评估指标(试行)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