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教体艺卫〔2017〕2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完)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454号)精神,现将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爱军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及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意志和作风;通过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将学习成绩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二)各单位在学生集中军训期间,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负责,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组织与实施,保证军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各单位要加强军训工作的安全教育,制定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并做好军训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具体实施与组织要求
(一)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实施。
(二)市直学校学生方块队和校旗规格的要求:1.方块队男、女生各40人(共80人),统一服装。2.校旗规格2m×3m(或3m×5m),护旗手3人。
(三)军训领队会和会操时间、地点:1. 2017年8月29日下午3:30在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召开领队会;2.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在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举行高一新生军训会操,8:20入场完毕。
(四)市直学校务必于8月29日开领队会时将学生军训工作的安全预案、工作总结、会操时播报的学校简介(100字以内)报送签到处。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