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星期五, 2024年9月27日  
洛阳市教育局
首页   >   通知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6/22 9:11:00      浏览次数: 1910       打印

 

洛教职教研〔2017〕20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17年9月联合举办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学生组、教师组和全员化试点项目、中德班比赛等4个组别16大类53个比赛项目。其中,学生组比赛原则上对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现代制造技术类、交通运输类等2类专业10个项目设置教师组比赛(大赛专业及项目详见附件2); 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面向相关专业的全体在校中职学生;中德班比赛面向我市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试点学校。

 二、组织与参赛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组织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一)学生组比赛的参赛。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学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以及“3+2”分段制和4、5年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3年级及以下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参赛当年7月1日不满22周岁。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以及中职毕业后再注册中职学籍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市级技能大赛。

(二)教师组比赛的参赛。参赛教师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等)的在编且在岗并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专业教师。高等学校中专部教师不参加此次比赛。

(三)学生组、教师组比赛的组队。市级技能大赛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单独组队。对于小组赛,每县(市、区)可分别组织2组学生和2组教师参赛,每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2组不得为同一学校(只有1所学校开设该专业的县(市、区)限报1组)参赛;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单位组织1组学生和1组教师参赛。对于个人赛,县(市、区)教育局可分别组织学生代表队和教师代表队各2队,每项参赛人员一个学校不得超过1个代表队(只有1所学校开设该专业的县(市、区)限报1个代表队);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单位各组织1个学生代表队和教师代表队。

对于只有学生组比赛的项目,按上述学生组的组队办法进行组队。

(四)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的组织与参赛。参照《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实施方案(试行)》(附件3)。

三、评判与奖励

(一)评判工作。各项目比赛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技能教育教学标准为依据。市级技能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请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评判工作。

(二)奖项设置。在市级技能大赛设个人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对于学生组,设个人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对于教师组设个人奖。个人奖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对在大赛中荣获一、二等奖学生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个人赛,每位选手限1名辅导教师;团体小组赛,每组限1-2名辅导教师)。对于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比例为参赛单位的35%。

本次竞赛活动参照省级二类竞赛项目奖励政策执行,即对参加教师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者,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我省职业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奖励政策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教师组竞赛项目一等奖(前5名)的教师依程序规定晋升为高级工。对获得学生组竞赛项目一等奖的学生,在其毕业时可以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洛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和洛阳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洛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承办,有关职业学校协办。为确保市级大赛活动的顺利举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成立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统筹领导各项比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405室  联系人:李玉莉、张晴晴  联系电话:65296935、65296632 邮箱:zcjys2016@163.com)

(二)比赛经费。市教育局拨付专项经费作为市级大赛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命题费、评审费、场地使用、赛场服务及耗材费等费用。县(市、区)和学校组织选拔赛,比赛经费由各主办单位自筹。参加市级大赛的参赛学校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三)安全工作。要切实重视比赛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比赛全过程的安全。

(四)加强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工作,对比赛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明确专人负责比赛工作,科学合理设立比赛项目,认真做好本县(市、区)、学校的比赛工作。在全员参与比赛、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大赛,同时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要通过“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的大赛机制,努力形成“专业全覆盖,师生全参与”的大赛局面,实现以赛促教,教赛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五、其他事宜

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学生组比赛同时也是为洛阳市参加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做准备。我市将根据本次大赛的比赛成绩确定参加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备赛选手。

各项目技能大赛的市级技能大赛方案、比赛时间及举办地点等其他事宜,由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印发。

 

附件:1.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市级大赛专业、项目与协办单位

3.2017年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实施方案(试行)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3日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洛阳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379-63256103  非工作时间  0379-63253276

版权所有 © 2024 洛阳市教育局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益仁电子

洛阳教育公众号

洛阳教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