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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第二批 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6/14 16:28:00      浏览次数: 2103       打印

一、领取证书时间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14 日期间。

 

二、领取人员范围

 

2017 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中,认定通过的第三类申请人。

 

三、领取证书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洛阳市教育局人

 

事科 102 室领取(代领时代领人需携带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代领者

 

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领取证书的具体

 

事宜请咨询报名时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7 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 号)文件规定,超过 7 月 14日仍未领取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2017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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