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教体艺卫〔2017〕1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金梦银梦学生艺术团的通知》(洛教体艺卫〔2016〕160 号)要求,我市共申报49所学校59个学生艺术团(合唱类26个、器乐类19个、舞蹈类14个),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20个学生艺术团(3个金梦艺术团、17个银梦艺术团)进行命名表彰(名单见附件)。
金梦银梦学生艺术团要利用专业所长,勇于创新,珍惜荣誉,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艺术节等艺术活动,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方式,加强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审美意识,陶冶学生艺术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美育教育的育人功能。同时希望全市其他学生艺术团积极学习金梦银梦学生艺术团的先进经验,寻找新的突破口,建立团队特色,早日加入金梦银梦学生艺术团行列,共同推动我市中小学美育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洛阳市金梦银梦学生艺术团名单
2017年5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