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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6/12 16:27:00      浏览次数: 1489       打印

市直各学校,机关及二级机构:

现将《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实施方案

 

2017年是全面实施《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规划年度目标和任务,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在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6%、人均水耗下降6.2%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机关先行”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总目标,以“两型”示范机关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 、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监督指导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监督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规范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丰富宣传载体、加快节能改造、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适时进行专项调研、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年度节能重点工作开展。根据人员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各单位要及时更新上报节能联络员、统计员和宣传员信息,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名录库更新和完善工作。

    (二)持续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根据《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及要求,适时出台《洛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消除制约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利因素,积极引入节能服务公司的管理、服务、技术和资金优势,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和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功能优势。

按照要求,紧紧围绕《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科学有效运用能源审计报告,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

(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主动结合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文化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及行业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积极营造节能氛围,努力培育节能文化,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素养。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对参与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进行评比表彰。

(四)深入开展业务培训

配合国管局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教学培训”工作,开展网络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从源头上抓好节能培训,将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继续组织各单位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集中培训,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

(五)继续实施节能改造

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加快推进既有办公建筑、空调系统、锅炉燃具“煤改电”、供热计量和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改造,充分利用闲置屋面发展太阳能热水、光伏发电项目,在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中广泛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实施节能改造,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

(六)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总结、宣传、推广“十二五”时期两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示范影响,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思路,各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省、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圆满完成“到2020年,市级机关及县(市、区)所属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市级及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任务。

(七)强化能耗数据统计报送建设工作

各单位继续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制定能耗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能耗数据会审评估、检测督导和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通报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季度数据上报情况。

(八)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工作

全面评估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根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安排部署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既有指导性又有约束性、既有定性目标又有定量指标的要求,认真规划本单位“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明确目标任务。

(九)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加快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长效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工作。联合商务部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办公与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工作。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力度,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配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相关工作。

三、节能目标及任务分解

根据市“十三五”节能规划总体目标,全市公共机构2017年节能目标及任务分解如下:

洛阳市公共机构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分项目标

名    称

分  解  方  案

相关责任单位及

责    任    人

1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在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6%、人均水耗下降6.2%的目标。

 

1、按季度对市直各单位进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进行排名公示。

2、各县(市、区)按季度对辖区内公共机构进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并进行排名;每半年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上报能耗统计数据分析报告。

 3、市公共机构节能科每季度对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进行核查。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分管公共机构节能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同志负责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

2

节能宣传周活动

1、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积极营造节能氛围。

3、积极参加省开展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发改委、市纪委、新闻单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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