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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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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相关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 17:22:00      浏览次数: 36768       打印

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现将洛阳市教育局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相关业务的范围、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市教育局只负责补办加盖洛阳市教育局(或洛阳市教育委员会)公章的教师资格证书,非上述证书由原发证机构负责补办。

二、办理时间

自2023年4月1日起,每月10号、25号(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到下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集中在洛阳市市民之家办理补发、换发相关业务。

三、办理流程:

(一)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4.三张近期一寸或小两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5.如非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二)办理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洛阳市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三楼教育局窗口,审核无误后统一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流程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相关业务,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0379-69920866。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内)   联系电话:0379-63253184   网站事务电话:189038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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